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4】 【来源:】【阅读:次】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年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局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明电﹝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荔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秋季学年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荔教综﹝2018﹞14号),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春节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师生渡过一个欢乐愉快、祥和平安的假期。
荔城区教育局 2018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