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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3】 【来源:】【阅读:次】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区教师进修学校、局直属单位: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创新,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推动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莆教〔201717)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长:许黎晖(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方建华(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员:范开道(区教育局中教股负责人)

        吴  坚(区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林  三(区教育局初幼教股负责人)

        余启杰(区教育条件装备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办、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任:范开道(兼)

  员:区教师进修学校联系人:许梅容,电话: 2392350林毅青,电话:2391857

        区教育条件装备站联系人:胡夏玉,电话:2280510

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林瑞彬,电话:2212325

区教育局中教股联系人:陈志武,电话:2296461

        区教育局初幼教股联系人:张炳栋,电话:2392771

请各校于53日前将本校“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领导小组名单和活动联系表邮送区教育局“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lcqzjg@163.com。(见附件3

二、活动目标与时间

2017年度计划组织全区1820名普通中小学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全区累计推荐176节“优课”参与市级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为防止网络堵塞给教师传课带来不便,综合考虑各年段教师数量和晒课数量等因素,本年度晒课采取按学段分阶段传课的方式,不同学段传课时间安排如下:

高中:320-531

初中:31-630

小学4-6年级:41-731

小学1-3年级:51-831

三、活动组织与范围

全区活动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区教育条件装备站、区教育局人事股、中教股、初幼教股共同组织实施。

活动范围:全区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

区教师进修学校、区教育条件装备站及教育局有关股室、各学校要负责本区(学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要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落实好名师、骨干教师的工作任务。要协调好教研部门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要做好活动的组织条件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四、活动内容与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网上“晒课”

“晒课”是指教师通过国家平台上传并展示反映本人一堂课的设计、实施和评价过程的相关内容,供其他教师教学参考借鉴。“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612号)。国家“晒课”平台对符合版本要求的教材提供目录体系,目录体系中无法再细分的最小单元称为知识节点。教师必须选定某个知识节点方能上网“晒课”。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

晒课内容须符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平台(http://1s1k.eduyun.cn)或者省级平台 (http://1slk.fjber.com)登录,利用平台提供的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连通,无需再次注册。

2.“优课”评选

优课内容以课堂实录为主,教学设计及相关资源、评价练习为辅助。各学校要对参评“优课”严格把关,上年度已推荐参评的,未经深度改造,不得参与本次评选。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部级“优课”评选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前两年度未获部级“优课”的知识节点。

学校要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网上“晒课”,并鼓励上传课堂实录,主动参与“优课”评选。课堂实录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不抖动。课堂实录可适当进行后期处理,统一配以不超过5秒时间的片头,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可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课堂实录幅面要求720×576(宽×长)像素以上,视频码流320Kbit/s以上。

区教师进修学校、区教育条件装备站要建立由教研人员、电教人员和一线骨干教师组成的专家组,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开展互动研讨等,指导学校教研团队和教师把握课标、分析教材,组织“晒课”、拍摄课堂实录和后期编辑技巧等。各学校要及时主动做好二次培训工作。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区、市、省和国家逐级进行“优课”评选和推荐。各校要在限定时间内(中学组推荐时间截至720日,小学组推荐时间截至830日)通过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和“推荐”功能,组织实施本校评选和推荐工作。

五、活动要求与奖励

1.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上一年度“优课”活动经验,调整完善活动方案,尽快组织开展活动,安排教师及时上网“晒课”,按要求评选、推荐“优课”,保证活动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2.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任务分解、落实、汇总和统一上传工作;区教育条件装备站负责通过讲座等技术指导,严格把关,提高“优课”摄像质量,确保画面清晰可见,后期编辑主题突出,符合要求;区教师进修学校通过讲座等方式做好培训,负责认真审读“优课”教学内容,组织看课评课,负责组织“优课”评选及组织上传工作,确保申报的“优课”教学质量和数量。

3.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含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及成员、特级教师每人至少提供一节,并列入名优教师奖励金发放考核依据。

4.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单位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进行评选,每月20日进行进度通报。

5.获评部级“优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并确认30个继续教育学时;获评省级“优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并确认15个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教育学时以获得的最高等级“优课”标准计算,不重复累计。获评市级“优课”视同一次县级教学示范课一等奖,获评区级“优课”视同一次县级教学示范课二等奖、三等奖。可作为教师职称评聘依据。

六、应用推广

国家平台征集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为教师备课、上课、课后评价等教育教学实践提供参考借鉴。国家平台将继续开展“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开展相关活动,供广大教师交流学习。

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部级“优课”成果。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要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校教师培训资源。

 

附件:1.荔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2.2017年度荔城区“优课”“晒课”名额分配表

      3.2017年度荔城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联系表

 

                              荔城区教育局

                             2017年5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