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闽教科〔2016〕37号,见附件1),以及市教育局文件(莆教直〔2016〕16号,见附件2)精神,决定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教师参加省市级“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全体教师(含中小学、幼儿)必须于9月20日前登录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名注册、开通学习空间。 2.各校要组织教师于9月31日前,进入省平台活动专区报名参加省级示范空间创建活动。各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开通学习空间教师数的20%,各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教师要带头报名参加,各名师工作室成员必须报名参加。 3.本次活动空间建设与展示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2017年4月下旬,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必须根据我局下发的最低推选数(见附件3)组织推选工作,填报好《荔城区各校教师网络空间推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并上传至邮箱Lcqjyz@163.com,我局将从各校推选的网络空间中遴选60个优秀作品上报市教育局参评“莆田市示范教师网络空间”。 二、活动奖励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市级示范教师网络空间以莆田市教育局名义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获奖教师可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福建省教育厅将表彰200个教师网络空间,按不同的学科和主题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以及一批优秀组织奖,以省教育厅名义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获奖教师可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对于由我局遴选上报市教育局参评而未能获奖的作品,将由我局表彰为“荔城区级示范教师网络空间”,并颁发证书,获奖教师可视同举行一次区级公开课。 三、创建要求 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依托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创建的内容要求、评价指标等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1.请各校(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明确活动联系人,于2016年9月19日前将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Lcqjyz@163.com,并加入工作群:153447840。 2.荔城区教育局联系人:薛智苹,联系电话:2280510。 3.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莆田地区联系人:王文斌,联系电话:18850289375,邮箱:1764545739@qq.com。技术服务QQ群号:423434033(莆田)。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
2.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
荔城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