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闽教办基〔2018〕4号)转发给你们,按照不同学段“晒课”时间安排,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各项工作。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有关学校要结合本地(校)实际以及文件所规定的教材版本、晒课节点、晒课内容、技术要求等,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实名注册并登录国家平台(http://1s1k.eduyun.cn)开展网上晒课,指导教师也要通过平台实名注册并对相应的“晒课”课例进行点评、指导。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有关学校通过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和“推荐”功能遴选本单位“优课”课例,并推荐参评市级“优课”。2018年度“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市级“优课”和“晒课”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1、1-2,推荐时间截止至9月5日。 3.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推荐的“优课”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要严格推荐程序,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个节点只能推荐1节“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节课例参评市级“优课”。往年已推荐参评的“优课”,未经深度修改,不得再次参评。 4.市教师进修学院、市教育局现代教育技术与装备管理站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条件保障工作,要建立由教研人员、电教人员和一线骨干教师组成的专家组,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互动研讨等形式,指导学校教研团队和教师把握课标、分析教材,对组织“晒课”、课堂实录拍摄和后期编辑技巧等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各县区、市直学校要根据实际及时主动组织二次培训。 5.市学科中心组成员、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及成员、特级教师等每人至少提供一节课例参与“晒课”,作为各学科中心组工作情况考评以及名优教师奖励金发放考评依据。 6.各单位要积极营造争优创先的活动氛围,广泛发动、大力支持教师参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对评选出的“优课”教师可以给予适当奖励,鼓励教师可持续地提供、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市级“优课”视同一次县级公开课,由市教师进修学院颁发证书,可作为教师职称评聘依据。 7.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请于2月27日前填写本县区(学校)“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附件2),电子稿分别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或初幼教科。相关科室联系人及邮箱: 中教科: 林建明 电话:2692757 邮箱:ptzjk@163.com 初幼教科:潘海英 电话:2684692 邮箱:fjptcyj@126.com
附件:1.2018年市级“优课”、“晒课”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闽教办基〔2018〕4号)
2018年2月2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2: 2018年莆田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附件3: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闽教办基〔2018〕4号 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推动数字化教学资源常态化开发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创新,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2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继续开展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切实做好2018年活动各项工作。 附件:福建省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主动公开) 抄送:省电教馆、省教研室,省属中小学。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