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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30】 【来源:】【阅读:次】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62号)要求,现将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直〔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课题研究,认真组织教师、教研员、特别是领衔名师进行课题申报。为做好我市2018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

(二)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

(三)国家一般课题

(四)国家青年基金课题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

(六)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人要求

(一)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二)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35日之后出生)。

(四)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申报注意事项和截止时间

(一)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文本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至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课题组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申请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采取“一夹5”的方式,即5份活页叠夹在1份申请书内)。2.申报数据汇总表一律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设计的电子表格内容和顺序填写并按学科分类排列,加盖公章后上报。同时报送上述材料(含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ptjykt@163.com3.每项课题的申请书、活页电子版按“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格式命名。

 

(二)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电子版见附件,或从全国教育规划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只接受高校和设区市教科规划办(教科院所室、进修院校)的统一申报,不接受其他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独立申报。有关课题申报材料务必于222日前,报送到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课题组,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课题组联系。 

联系人:黄玉腾

电    话:2760098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直〔20181号)

 

     

 

莆田市教育局 

                                2018年122